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通知公告
市产学研促进会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的通知

市产学研促进会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的通知

重庆产学研  /  编辑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产学研合作体系和模式构建,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助力相关单位完成科技项目申报和验收、人才申报,以及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拟持续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范围

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研发,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的科研项目;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特征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等。

科技成果评价的应用

(一)科技成果评价是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研发项目和人才项目验收,申报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高新技术企业等的重要支撑;

)科技成果评价可以对科研成果进行阶段性评估,有利于获得国家和行业的认可;

)评价报告是申报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重要佐证材料;

)评价报告是申报国家、省部级专项资金的重要证明性材料;

)对科技成果的价值作专业认定,有利于企业招投标、融资、成果推广转化及产业化。

科技成果评价申请条件

(一)成果技术成熟、并推广应用;

(二)无知识产权、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等权属方面的争议。

评价时间

申请时间:根据申请单位意愿,随时申请。

评价时间:相关材料完备后5-15个工作日。

评价流程

(一)成果单位提出计划书;

(二)协助规划成果名称即成果推广方向;

(三)科技成果查新;

(四)指导撰写评价材料(评价资料、汇报PPT、评价证书初稿);

(五)组织会议评价;

(六)出具评价报告。

联系方式:吴明园15023770253,田泽13272678664

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2023313

文件: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的通知.pdf

附件: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