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通知公告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重庆产学研  /  编辑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近期,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多个区县实施临时封控措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任务艰巨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第九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组织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当前,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胜利召开,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是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具体考验。各区县民政部门、各级社会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克服和防止躺平思想、等待思想,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心态、厌战情绪、侥幸心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扎实抓好工作落实。二、从严管控聚集性活动。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指导辖区内社会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级社会组织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从严管控本行业、本领域及所属会员的聚集性活动。2022年10月底前,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活动;确需线下举办的要严格审批,严控规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提供场所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未制定防控方案的不得举办。

三、严格规范场所和人员管理。各级社会组织要分级分类做好各场所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情况排查,摸清人员底数,及时掌握人员动态和轨迹,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减少跨省(区、市)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和出现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

四、强化定期核酸检测。各区县民政部门要摸清社会组织重点人群底数,指导做好常态化核酸监测,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级社会组织要引导所属会员及其从业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及时排查报送异常情况,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渝民办[2022]18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全市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