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通知公告
投诉举报与问题整改制度

投诉举报与问题整改制度

重庆产学研  /  编辑

第一条 依据重庆促进会《章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庆促进会党支部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引领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对投诉举报与问题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根据事实、依照规定,确保每项投诉举报都能得到公正处理和及时解决。

第四条 投诉举报与问题整改工作监管机构为党支部,负责审议投诉举报事宜,指导投诉举报与问题整改工作协调管理机构的问题整改工作。

第五条 投诉举报与问题整改工作协调管理机构为秘书处,负责接收和反馈投诉举报事项,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第六条 重庆促进会的组织成员均拥有提出投诉举报权利,保障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其在政治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七条 投诉举报内容应当具体、明确,涵盖投诉举报事项的详细描述、提出投诉举报的理由和依据,以及投诉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投诉举报人需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支持投诉举报的合理性,便于调查核实,确保投诉举报的处理能够基于事实和证据,避免无端的猜疑和误解。

第八条 投诉举报和问题整改的程序和要求

(一)接受投诉举报渠道

电话:13883105110

邮箱:925693840@qq.com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安礼路科技创业中心B幢3楼

(二) 调查核实:在接收到投诉举报后,秘书处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全面了解投诉举报事项的真相和背景,必要时可与投诉举报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

(三)处理决定: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秘书处作出公正的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举报人处理结果,并采取相应的问题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问题整改:秘书处对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提交党支部进行审议,并在必要时对工作流程进行调整。

第九条 本制度由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