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发布的组织声明

团体标准发布的组织声明

重庆产学研  /  编辑

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要求,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以下简称:重庆促进会)作为重庆市团体标准发布单位,特向社会公开声明如下:

一、组织情况及资质

重庆促进会是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主管,重庆市民政局登记的专业性科技社团组织,是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合法登记注册的团体标准制定单位,具备一定的组织规模和丰富的标准研制经验,在相关领域拥有专业能力和行业专家。

二、团体标准的研制原则

重庆促进会组织研制的团体标准,遵循公正、科学、公平、开放的原则,秉承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团体标准研制程序包括制定计划、编制草案、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审批发布等环节,确保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

重庆促进会组织研制的团体标准,着眼于填补行业或技术领域的空白,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和提高相关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水平。组织发布的团体标准,提出的技术要求(引用内容除外),与已有的相关标准一致度不超过30%。

四、团体标准的公开使用

重庆促进会承诺将组织研制的团体标准,按照法定程序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开发布。允许任何相关单位和个人获取并使用,鼓励相关单位和个人参与团体标准制定、评审和修订工作。

五、团体标准的监督管理

重庆促进会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团体标准的维护和修订工作,定期开展内部自查和外部审查,确保团体标准的及时更新和有效性,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咨询和投诉。

重庆促进会将恪守上述承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团体标准的研制和管理职责,为社会和行业做出积极贡献,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