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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标立项编制发布实施流程
重庆产学研 /
2026-01-14 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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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单位提出团体标准项目提案,申请立项需提交《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附件1)、《团体标准文本(草案)》(附件2)、《团体标准编制说明(草案)》(附件3),团体标准项目提案可以随时提交。
2.秘书处将及时组织对团体标准项目提案进行立项审查,通过审查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立项公告,并下达团体标准立项通知文件(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审核发布的时间为30天)。
3.团体标准立项后,起草单位成立团体标准编制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团体标准编写工作。
4.完成征求意见程序后,向秘书处提交《团体标准文本(送审稿)》《团体标准编制说明(送审稿)》和《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附件4)。
5.由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后,形成团体标准报批材料,并及时对报批材料开展编校工作。
6.团体标准文本确认无误后,由秘书处对该团体标准进行编号,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开团体标准相关信息,包括:团体标准发布实施公告、团体标准文本(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审核发布的时间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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