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团体标准
团标立项编制发布实施流程

团标立项编制发布实施流程

重庆产学研  /  编辑

1.相关单位提出团体标准项目提案申请立项需提交《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附件1)、《团体标准文本(草案)》(附件2、《团体标准编制说明(草案)》附件3),团体标准项目提案可以随时提交

2.秘书处将及时组织对团体标准项目提案进行立项审查通过审查团体标准项目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立项公告,并下达团体标准立项通知文件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审核发布的时间为30天

3.团体标准立项,起草单位成立团体标准编制工作及时开展团体标准编写工作。

4.完成征求意见程序后,向秘书处提交团体标准文本送审稿)》团体标准编制说明送审稿》和《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附件4

5.由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后,形成团体标准报批材料,并及时对报批材料开展编校工作

6.团体标准文本确认无误后由秘书处对该团体标准进行编号,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开团体标准相关信息包括:团体标准发布实施公告、团体标准文本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审核发布的时间为30天

附件1: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docx

附件2:标准文本(封面).docx

附件3:编制说明.docx

附件4: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docx